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诉讼文本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2-07-14 17:44:02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皖     民初     

重要事项

告知

1、当事人应当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本地址确认书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审查、执行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2、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3、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主动提供或确认的电子地址送达的,送达信息到达电子地址所在系统时即视为成功送达。

受送达人


★ 身份证

 


邮寄送达地  

           /                             

电子送达      

是否同意电子送达★:        并确认送达信息或查看信息的链接到达以下电子地址所在系统时即视为成功送达:

一、手机号码★:             二:电子邮箱:

三、传真号码:               四:微信号:

是否同意法院以电子方式送达裁判文书★:     (如需纸质版可预约领取)

注:当事人可点开链接在华宇诉讼服务网、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等查看电子诉讼材料。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含背面),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等各项内容准确、有效。我同意此送达地址确认书亦适用于本人此后涉诉讼案件的送达,如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我将及时书面通知法院。

 

 

 受送达人/代理人签章

 

                   

 

             

备注:的为必填事项。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地址有关事项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等,现将送达地及送达方式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法院专递的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间意在指定的期间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3、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方式的。

二、法院专递的法律效力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

经受送达人同意,本院将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即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四、电子送达的法律效力

以法院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电子送达的使用说明

如受送达同意接受电子送达,需向本院提供手机号码等电子送达方式,该手机号码等电子地址将用于接收法院发送的电子诉讼信息或查看电子诉讼文书的链接目前,当事人点击链接可转至华宇诉讼服务网、全国统一送达平台等查看电子诉讼材料,受送达人切勿设置手机短信或邮箱的拦截功能,以免无法接收本院的送达信息或链接。

六、送达地址的提供或确认

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该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七、送达地址的推定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点击下载: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责任编辑: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