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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人民法院陪审员年度参审数上限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2 17:06:56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规定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来安县人民法院实际情况,现将人民陪审员2022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向社会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2022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一般为30件。

特此公告

 

 

 

       来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宋媛媛